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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28起

  记者24日从安徽警方获悉,“长江禁渔”行动以来,该省公安机关迅速部署推进“长江禁渔”行动取得重大成果。目前,该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28起,起诉、判决231人。共计查扣各种非法船只130艘、非法渔具3420个、渔获物4800余公斤。

  2020年7月,怀宁警方接群众举报,皖河洪铺段有人捕鱼,怀宁县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7月15日晚10时许,警方在皖河干流流域洪铺镇路段进行蹲点守候时,当场从一辆红色面包车内查获野生鱼200余斤,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菲,后期通过调查,又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红。通过对王某红租住地进行搜查,民警从一台大冰柜内搜出冷藏未销售的野生鱼456.52斤。

  7月16日,办案民警乘胜追击,进一步固定证据,相继扣押三轮车、鱼船、汽油发动机、柴油机、大功率蓄电池、升压器、电拖鱼网、丝网、麻线网、“绝户网”、地笼等作案工具,以及各种野生鱼228.26公斤。办案民警判断,在非法捕捞的嫌疑人之外应该还有一个“地下链条”,随即又展开了更加深入的调查。

  9月份,王某红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先后被省长江禁捕和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怀宁县公安局商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进行专案调度,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集中攻坚,先后抓捕涉嫌非法捕捞水品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29人,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审1人,查获涉案资金近50万元。

  经公安机关查明,自今年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红在明知皖河干流洪铺段水域为安庆长江段长吻鮠大口鲶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江江豚保护区,属于禁捕区域的情况下,为了谋取个人私利,置长江“禁渔令”于不顾,夜间偷偷使用电拖网、“绝户网”地笼等禁用的捕捞工具非法捕捞禁捕区域内的水产品。并将鱼获销售到洪铺、安庆等地,从中牟利。犯罪嫌疑人王某菲等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王某红在禁捕区域使用禁捕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况下,帮其购买渔网,参与非法捕捞,提供车辆转运和销售,积极为王某红非法捕捞提供条件,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红、王某菲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请公诉。(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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