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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亿元,台州市为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买单”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加快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的迫切要求,也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28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炉的《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称《实施方案》)作出解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台州将从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7.58亿元,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自2019年至2021年,台州市将面向所有城乡劳动者,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下同)30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9万人次,在岗职工(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8类人群是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人群。

  按照目标,到2021年底,台州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1%以上。

  《实施方案》还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在岗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为加强在岗职工培训,台州市将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市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人·年提高到最高8000元/人·年。

  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台州市将针对其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同时,还将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促进他们实现技能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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