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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向纵深推进

  原标题: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向纵深推进

  11月2日下午,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实施后工作推进情况。

  《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台州市也是我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对促进台州传统村落保护、推动传统建筑合理利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以来,台州市各地积极落实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5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剩余12个省级和6个市级传统村落规划将于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建设局副局长刘建军说。

  传统村落是台州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留住乡愁记忆等方面功能,而且对于推进区域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价值。一年多来,市建设部门积极开展传统建筑修缮、环境要素修复、设施改善、环境风貌提升等工作,出台市级传统村落认定标准,进一步推动台州市传统村落健康发展。

  当前,国内多数城市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缺乏专业技术服务与管理力量等问题。如何破解难题,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台州给出的答案富有地方特色。

  “我们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城镇建设、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加大传统村落宣传力度,形成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刘建军介绍。

  台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通知》,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紧密结合,完善保护机制。在美丽城镇建设中,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人文美”的工作内容,着力打造文化城镇。在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中,启动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提高传统村落占比,近两年台州市35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中,传统村落占13个,占比37%。通过这些专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带动了传统村落产业发展,当地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此外,在县级层面,台州市通过整合县级各部门的资金、资源,谋划确定一批提升项目。现在,很多村基本实现了“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比如,黄岩区乌岩头村与上海同济大学杨贵庆教授的团队达成校地合作,开展传统村落提升改造,前年全国首家乡村振兴学院落户当地。(叶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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